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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李欣欣 - 總務處 | 2016-06-20 | 點閱數: 759

彰化縣北斗鎮北斗國民小學

105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辦理

二、甄選名額:

  1. 圖書及行政:正取1名、備取1名。
  2. 環境維護:正取1名、備取1名。

以上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三、工作性質:

  1. 圖書及行政人員:圖書室之流通服務、環境清潔維護、水電門禁管制、書籍編目整理、協助行政文書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2. 環境維護人員:校舍及校園環境清潔整理、綠美化 (含草木修剪、澆灌花木、環境清潔、垃圾處理、資源回收等)及其他交辦事項。

除以上工作性質外,得視本校實際需求調整工作

四、工作待遇:按月計薪,每月支付新台幣21,200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金額)周休二日,並享有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之提撥,相關權益依雇用契約及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五、僱用期間:

(一)自中華民國105年07月11日至中華民國106年07月10日止,但仍以實際

到職日為準,每日工作8小時(得視學校需求調整上下班時間)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

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請於一個月之前告知本校。

六、報名資格: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下列資格: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 具國中以上程度畢業者。

(三)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四)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七、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06月27日(星期一)下午17時止。

 檢具有關資料親自(或委託)至本校總務處報名(地址:52143彰化縣北斗鎮新政里文苑路一段32號; 聯絡電話:04-8882008分機16逾時不予受理。

八、應繳表件:請將下列資料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報名時繳交證件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男性須另備退伍令)

(三)身心障礙手冊。

(四)專業證照(無者免繳)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五)切結書。

(六)具結書

(七)委託書(本人報名則免附)

九、甄試日期:105年0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時30前至本校總務處完成報到手續,逾時10分未報到者取消應試資格,下午15時起進行甄試。

十、甄試方式:由本校組成「臨時人員進用甄選委員會」進行「口試」評選,每人約10分鐘,甄選方式如下:依學經歷專長10﹪、表達能力10﹪、工作理念30﹪、問題處理25﹪、服務熱忱25﹪等項目評定,每人約8-10分鐘。

十一、錄取標準:總分100分。若總分相同時,依口試項目配分最高者優先錄取,若

相同則再比配分次高者,以此類推;最後若再配分皆相同則採抽籤

決定;若未達最低錄取標準70分時,本校得從缺不予錄用並重新

招考。

十二、甄選榜示:

(一)錄取名單於105年06月2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公布於彰化縣甄選介聘

天地-彰化縣短期促進就業臨時人員進用甄選及本校網站公告

(二)正取人員請於105年07月01(星期五)午12時前,攜帶所有證明文件(應繳表件正本)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時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十三、附則: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本校於網站隨時公告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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