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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 陳威仁 - 教務處 | 2021-01-22 | 點閱數: 220

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參選受理期間:自110年3月2日(星期二)起至4月13日(星期二)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檢附實施要點1份,倘有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胡小姐,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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