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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歐春如 - 輔導室 | 2019-08-07 | 點閱數: 392
說明:  
一、 為發掘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之優勢才能,落實特殊教育安置與輔導機制,提供學生適性教育,爰本府於103年7月25日府教特字第10302443463號函頒本計畫。
二、 申請對象:經身心障礙鑑定確認之疑似資賦優異學生或經資賦優異鑑定確認之疑似身心障礙學生。
三、 依據學生之特殊需求,經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評估後提供特殊考試服務。
四、 貴校倘有發現此類學生,請於108年8月23日前提出申請,並將申請資料寄至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樓資優組收。
五、 本案聯絡人:林雅柔調府教師,04-727137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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