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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陳子云 - 主計室 | 2016-03-16 | 點閱數: 1323

1.轉行政院修正「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並修正名稱為「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2.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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